失职失责、私车公养!临沂这些人被通报!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4-05 阅读次数: 5372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

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近日,

临沂纪委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看看都有谁被处分!

临港区团林镇东朱家沙沟村党支部书记王纪雪等人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3年至2018年,临港区团林镇东朱家沙沟村在开展危房改造项目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工作流于形式,致使困难户朱某的房屋长期未被列入危房改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2019春节期间,团林镇东朱沙沟村走访慰问困难户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对群众咨询解释不到位,导致个别群众产生误解,引发网络舆情事件,产生负面影响。2019年3月29日,区纪工委分别给予东朱沙沟村党支部书记王纪雪同志、原书记朱礼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团林镇人民政府免去朱礼东同志扶贫办主任职务。

临港区朱芦镇人民政府驾驶员李高杰、张君恒“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临港区朱芦镇党委原书记驾驶员李高杰利用随身保管公务加油卡之便,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2.7万余元;镇长驾驶员张君恒利用随身保管公务加油卡之便,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2.8万余元。2019年3月29日,区纪工委分别给予李高杰同志、张君恒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朱芦镇人民政府给予解聘处理;给予公务加油卡监管单位朱芦镇财政所负责人陈雷同志诫勉谈话;责令朱芦镇党委原书记朱明磊同志、镇长高琨同志、镇党政办后勤负责人朱晓军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

正风肃纪不放松,

希望全市党员干部能够引以为戒!

来源:琅琊新闻网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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