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临港这三人被通报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6-24 阅读次数: 5254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关于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一、坪上镇小龙沟村党支部原书记严家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问题。2010年12月至2014年3月,严家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等手段,先后多次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严家存在兼任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挪用互助资金协会账户专用资金共计52万元,提供给非协会会员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另外,严家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区纪工委给予严家存开除党籍处分,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二、坪上镇前下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余吉贪污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6年春,王余吉以非施工方郑某某的名义开具发票,索取国家菜篮子工程程家峧山村段道路工程款26400元,未入村集体账目,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另外,王余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坪上镇党委给予王余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三、壮岗镇朱城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后朱陈村原负责人朱录心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朱录心在承包的村集体3.53亩河滩林到期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水淹地补偿款共计14100元。壮岗镇党委给予朱录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上缴违纪所得。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深刻反省,从中汲取教训。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以及涉黑涉恶腐败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传递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2019年6月21日

(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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