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临沂市中院公开宣判一外国人犯罪案件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7-08 阅读次数: 4144

在临沂客户端讯 7月1日临沂市中院审结一起涉外刑事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奥格乌格巴.萨缪埃尔.乌祖玛(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人)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Denedl Walter、Harry、Michael Ryan、Edoboi(在逃)等人以欺骗手段诈骗刘某、武某、余某三人共计七十一余万元,除四十万元被公安机关冻结外,其余三十一余万元被被告人通过他人转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据介绍,该案是我市今年宣判的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法院为其聘请了辩护人和专业翻译,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将审理宣判情况及时通报给尼日利亚驻华使馆。

临报融媒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杜春萌

( 编辑: 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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