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破损路人摔伤谁负责?律师:先确定权属单位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7-22 阅读次数: 4290

“大晚上的,真没想到会遭遇这么大的陷阱。”近日,家住临沂市区沂河路电厂家属院的王先生致电热线反映,前几天,他骑车经过市区电厂路与清河南路交会处时,因一窨井盖破损致其摔倒,导致手臂摔伤。他想咨询一下,经济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据王先生介绍,由于工作的关系,他每天都从此路段通过。16日晚9点多钟,他骑电动车回家,在经过电厂路与清河南路交会处南侧时,前车轮一下陷进了窨井里。“当时我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呢,一下子连人带车撂倒了,人摔倒在电动车上,手臂摔在地上,好半天才起来。”王先生说,事后他才发现路上有个窨井,井盖已经破损下陷,只剩下几根钢筋。“幸亏当时车速不快,但突然摔倒还是令我措手不及。”王先生说,不但电动车车把处摔坏了,他手部、腿膝盖处、右手臂处也多处擦伤,“当时疼得无法动弹,还好附近有位热心人看到后赶了过来,把我带到附近的诊所治疗。听说这几天这里已经发生了多起市民骑电动车摔倒在地的事件。”

王先生告诉记者,第二天一早,他和家人就来到事发地点查找该处窨井的权属单位。“因为只剩下几根钢筋了,查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权属单位。据附近居民介绍,该处井盖损坏已经有段时间了,一直无人处理。除了这个窨井,不多远处还有两个井盖同样损坏,还好,窨井用树枝插着,提醒过路人注意。”王先生告诉记者,附近有个施工单位,他向施工人员说明了情况,“他们说他们只是道路施工,井盖不归他们管。由于窨井盖损坏,周围也没有设置明显的提醒标志,导致我摔伤,我就疑问,这种情况谁负责?”

律师说法:

目前,王先生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通过窨井内部设施查找所属单位的相关信息,或者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反映,以查找确定窨井的权属单位。确定权属单位后,当事人可根据情况,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临报融媒记者 赵泽军

( 编辑: 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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