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8-30 阅读次数: 2813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8月30日,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严抓实。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关于作风建设通知、通报等文件,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警自省活动,真正做到早提醒、早部署、早检查,让廉洁过节的观念入脑、入心,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管好部属,带好队伍,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批示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四是严禁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六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七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组织、参加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九是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十是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四风”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要强化市县联动,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组织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察访活动,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结、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一律在媒体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市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539-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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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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