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训练营受伤剩余费用却不退?健身房:正在协商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9-24 阅读次数: 4359

在临沂客户端9月24日讯 “报名参加减肥训练营,未瘦身却受伤,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他们却不同意。”23日,市民伏女士拨打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

据伏女士介绍,今年6月份,她上网时无意中得知有一种减肥类的训练营,便通过网络搜索,搜索到了位于市区临西九路一健身房开办的减肥训练营活动,而对方宣传的“私人订制”吸引了她,于是报了名。“当时对方说减肥训练都是根据个人情况量身制作,承诺一个月减能减15到20斤,感觉还可以,我就报名参加了,并交纳了一个月的费用4980元。”

伏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报名之后不久,她就到健身房参加了减肥训练营训练。“说的是量身制作,一进营发现并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伏女士告诉记者,入营训练一段时间后,她就感觉右侧膝盖疼痛,“当时出现该情况时,我就询问过多位教练,有的说属于正常情况,有的说是因为动作不到位,有的说,这只是肌肉酸痛,再练一阵就没事了;没想到又过一周后疼痛难忍,无法继续训练。”

“不但右脚不能动了,右膝盖也直不了,走路都不能走了,肯定无法训练了;让人气愤的是就算练得这样也没有减肥效果。”伏女士说,参加了近20天训练,不但没有减肥,还受了伤,让她闹心不已,“刚开始他们信誓旦旦地说肯定能减肥,没想到成了这样;如今在家养了近2个月了还没有好,我肯定是不能继续参加训练了。报名参加减肥训练营,未瘦身却受伤,医疗费暂且不说,不能训练了,剩余的费用应该退还吧,没想到他们却以各种理由不给退费,太气人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健身房。“该情况我也是刚刚了解,这是我们做的第一期培训,总体效果还不错;因为以前没有过这种情况,该客户也是第一个,刚才其家人也打电话过来了,我们正在沟通,争取尽快处理。”对此,其前台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由于对于健身房处理不满意,目前伏女士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消费者自身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训练,这是自身原因,双方可以协商,适当退回费用;如果消费者受伤是在训练中造成,经技术鉴定,因训练方式不对造成,这是商家的过错行为,除退回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消费者因受伤所造成的损失。

临报融媒记者 赵泽军

( 编辑: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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