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卡未使用不能退费?商家:一经售出不予退回

在临沂客户端 2019-10-11 阅读次数: 7408

“办了健身卡,一直未使用,也未激活,因为有事需要回老家,希望能协商退卡,却遭到了拒绝,这也太气人了。”9日,家住费县的张女士拨打热线反映。

据张女士介绍,今年5月份,她在市区上班时,在位于金雀山路附近一健身中心办了一张为期一年的健身卡,并交纳了1200元费用。“当时工作人员称健身中心很快就开业,因为离工作单位比较近,感觉挺方便的,我就办了一张。”张女士说,办理健身卡后,她就准备开始自己的健身计划,谁知后来健身中心开业时间一再推迟,“推迟了近3个月,后来准备使用时,由于家里出现了特殊情况,我就辞职回去了,距离比较远,肯定是无法过去健身了。”

张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她找到该健身中心,要求退卡。“当时我将情况告诉业务员后,她也比较理解,还让我填了个申请表,说给领导汇报后给我回复,谁知后来却没了动静。”张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迟迟未得到回复,她便利用国庆期间到市区办事时,再次联系健身中心询问退卡问题,但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健身卡办好后从未使用过,也未激活,按理说退卡应该没问题,毕竟前期因开业时间的推迟,已耽误了客户的健身规划,没想到他们说健身卡办卡后不能退卡,这也太气人了,希望尽快给予处理。”

随后,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健身中心,其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不允许直接退卡,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补偿。“在当初办卡时我们双方都有签订的协议,协议书上明确写着:会员卡一经售出不予退回,但可根据会员需求,转换为等值的课程。按照健身中心的规定,会员卡是不能退的,但该客户情况特殊,我们可以帮助其把手中的健身卡转给他人,但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请客户理解。”

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沟通。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像健身、美容等这种消费,如果消费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健身房的相关健身费用,但没有使用过,就说明消费者没有侵害到卖方权益,因此,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退换。“该情况,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会所不愿退卡,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临报融媒记者 赵泽军

( 编辑: 全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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