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在临沂客户端 2019-11-06 阅读次数: 878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委下发4起通报。

2 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上冶镇翟家村党支部书记张国松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张国松以村民季某圣、张某信(张国松的父亲)、翟某运的名义顶名,用其他村民房屋通过审核,获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57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6年初,上述危房改造资金分别退还给村民,其中张某信的11900元由张国松领取用于日常支出。2019 年7月,县纪委给予张国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

新庄镇永盛村支部委员兼东格朗自然村负责人刘西东扶贫项目中履职不力等问题。2014年,刘西东任永盛村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扶贫项目栽植核桃500亩,涉及资金35万元,因群众认可度不高、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成活率低、灭失严重,收益低。2012年至2016年6 月,刘西东未按低保申报程序要求,由本人及村会计私自商定,违规发放低保款8850元。2019年4月,县纪委给予刘西东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款项已追缴。

2 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薛庄镇党委组织委员王彦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王彦飞兼任薛庄镇党员服务支部负责人期间,对所辖党支部党员管理不严,未能定期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致使该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且部分党员未按个人实际收入足额缴纳2017年度党费。此外,还存在照抄照搬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心得体会问题。县纪委给予王彦飞党内警告处分。

石井镇信访办工作人员顾金华在迎接市委巡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5月,顾金华在市委巡察组向其了解相关情况时,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说明,并主动联系相关人员统一口径。在组织进行核查期间,其按照事先统一的口径作虚假供述,对抗组织审查。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顾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费县

( 编辑: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