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在临沂客户端 2019-11-13 阅读次数: 1009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西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4月17日下午,张西军参加兰陵县工商联餐饮协会换届会议结束后,在乘坐公务车返回单位途中,安排驾驶员王某峰绕路将其送至县城某饭店参加私人聚餐,违规使用公车,2019年5月,县纪委给予张西军党内警告处分。

 庄坞镇西高尧村党支部书记张怀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怀平在任西高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西高尧村违规给在镇里领取工资的村干部发放误工、值班站岗及计划生育补助,其本人领取9265元。同时,张怀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县纪委给予张怀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矿坑镇政府工作人员郭广学、王胜远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9年8月30日中午,矿坑镇政府工作人员郭广学、王胜远一行6人在马厂湖镇某饭店就餐,用餐期间二人饮用白酒,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9月,矿坑镇党委给予郭广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胜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必须聚焦突出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执着坚定抓下去。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侥幸心理严重,他们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都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必须受到严肃问责。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细则精神,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全县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来源:兰陵清风

( 编辑: 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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