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在临沂客户端 2019-11-18 阅读次数: 1491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发生,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近期河东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原区服务业流通发展局副局长陆德军醉酒驾驶问题

2015年2月26日,陆德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陆德军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区纪委监委给予陆德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太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蕾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5月25日,杨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杨蕾党内警告处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科科长李锦苍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8月5日,李锦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李锦苍党内警告处分。

汤河镇信合小学副校长王沛涛酒后驾驶问题

2016年1月21日,王沛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委教育工委给予王沛涛党内警告处分。

点 评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公职人员自律意识不强,漠视纪律规矩,不知敬畏、不存戒惧、不守底线,以身试法,受到严肃处理,辜负组织培养、群众期盼,代价沉重,教训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常提醒、常约束、常监督,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发生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剖析原因,全面自查整改。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依规查明身份,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新闻单位要常态化宣传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共同营造安全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责问责,对此类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通报曝光,实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来源:河东清风

( 编辑: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