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10月蒙山管委会“气质”指数最好

在临沂客户端 2019-12-03 阅读次数: 351471

在临沂客户端12月3日讯 12月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市各县区10月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最好的是蒙山管委会,11月共发现违法企业20家,查处21起环境违法行为,发布会上也公布了10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情况。

10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蒙山管委会(4.08),最差的是郯城县(5.91) ,排名依次为:蒙山管委会、临港区、沂南县、蒙阴县、沂水县、平邑县、经开区、河东区、莒南县、费县、临沭县、兰陵县、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和郯城县。

11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20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已立案处罚21起。

另外,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10月份上、下半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

10月份上半月,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CODCr超标0.15倍;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氨氮超标1.92倍、总磷超标0.825倍;临沭县张疃河烈疃桥断面总磷超标0.70倍。

10月份下半月,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氨氮超标1.47倍;沂水县沂河贾家闸断面CODCr超标0.167倍;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CODCr超标0.050倍;莒南县龙王河朱家洼子闸断面CODCr超标0.033倍;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CODCr超标0.067倍。

11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如下:

1、临沂市兰山区京箱板材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刘京箱;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

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临沂欧贝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王文涛;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银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李 涛;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钻石包装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王世芹;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圣鑫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王君圣;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正方印刷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张佃国;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

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山东石中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邱云峰;

违法行为:未密闭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统昊齿轮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林庆防;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

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也未按照规定安

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莒南桑园石子厂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李淑妮;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

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春雨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徐 斌;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

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山东郯工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张道松;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郯城县汇滨沙石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李海宾;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3、兰陵县金春泉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孙晋斗;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4、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杨洪朝;

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山东圣福记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李震宇;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汽车修

理厂

属 地:沂南县;

负 责 人:王仕彬;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

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山东柯美家居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曹志文;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个违法行

为分别处以罚款。

18、费县宝业印花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王宝臣;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临沂益强铸造有限公司

属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陈召玲;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

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临沂沂鑫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属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孙承凤;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报融媒记者 张晓 通讯员 季凌宇

( 编辑: 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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