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充当涉恶组织“保护伞”典型问题

沭水清莲 2019-12-20 阅读次数: 10428

日前,临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充当涉恶组织“保护伞”典型问题,分别是:

1、玉山镇执法中队原工作人员上官宏伟为臧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采矿、违法洗沙等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上官宏伟在玉山镇执法中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臧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名骨干成员所送财物共计27.59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私放违法采矿机械、石塘非法开采、违法洗沙、盗采贩卖沙土等方面谋取利益。2019年8月,上官宏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郑山派出所原巡防队员高鉴淳为臧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通风报信问题。2018年9月20日7时许,临沭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对臧某某涉恶犯罪集团骨干成员进行集中抓捕,郑山派出所在领受任务后,组织派出所工作人员及高鉴淳等人对拟抓捕人员的行踪进行分析,并实施抓捕。同日8时许,高鉴淳先后两次使用其个人持有的移动电话与该集团某骨干成员联系,向其泄露抓捕信息,帮助逃避抓捕。2019年6月,高鉴淳被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高鉴淳提出上诉,2019年8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通报》要求,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闯关夺隘、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真刀真枪解决突出问题,以雷霆手段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来源:沭水清莲

(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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