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临沂4人被处分!

在临沂客户端 2019-12-26 阅读次数: 8583

近日

兰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报4起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兰陵县向城镇基层财政管理所负责人孟凡伦工作失责问题。孟凡伦任职期间,2018年至2019年,县委巡察组两次对向城镇进行巡察发现该镇财政所存在大额支出无明细的问题,县委巡察组向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报告并下达了整改通知。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县委巡察组在对向城镇巡察整改“回头看”期间,发现孟凡伦未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对大额支出无明细的问题进行整改,而且在巡察反馈后又多次出现大额支出无明细的问题。对上述行为,孟凡伦负有责任。2019年12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孟凡伦党内警告处分。

兰陵县磨山镇基层财政管理所负责人李强工作失责问题。李强任职期间,县委交叉巡察组对磨山镇巡察发现该镇财政所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要求该财政所进行整改。2019年10月21日,县委巡察组对该镇巡察整改“回头看”期间发现,该镇财政所转账支出仍存在不规范问题。对此,李强负有责任。2019年12月,兰陵县纪委给予李强党内警告处分。

兰陵县兰陵镇基层财政管理所临时负责人杜君芝工作失责问题。杜君芝任职期间,2019年3月,县委巡察组对兰陵镇进行巡察发现该镇财政所存在违规发放拆迁补助款未追回的问题,县委巡察组向兰陵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并下达了整改通知。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县委巡察组在对兰陵镇巡察整改“回头看”期间,发现杜君芝未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对违规发放的拆迁补助款进行追回,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杜君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兰陵县纪委给予杜君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陵县尚岩镇基层财政管理所负责人张彬工作失责问题。张彬任职期间,县委交叉巡察组对尚岩镇巡察发现该镇财政所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求该镇财政所进行整改,2019年10月,县委巡察组对该镇巡察整改“回头看”期间,发现该镇财政所仍存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整改不力、报销不规范、报销所附收据单位与发票不一致、报账不及时等问题,对此,张彬负有责任。2019年12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张彬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坚决落实巡察责任,严格执行巡察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巡察各项工作,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从严查处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来源:兰陵清风

( 编辑: 吕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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