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通告!这类人群一律报备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3-08 阅读次数: 10436

警 方 通 告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进入本市人员(包括在本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本省)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和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1天向所在社区、村居或拨打110报备。

二、全市各类用工企事业、宾馆、文旅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获知有从境外入临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所有社区、村居发现从境外进入本市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所有从境外入临人员,都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规定,隔离期均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和公安派出所报告,并按规定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四、对于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拨打110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人员线索。

五、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有紧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预约办理。咨询、预约电话:0539-8102616。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3月8日

( 编辑: 在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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