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
(1)线上培训平台培训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20%给予线上平台培训补贴。
(2)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就业重点群体,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2、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大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3号)
《临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鲁人社字〔2020〕11号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11号)
3、适用对象:(1)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2)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
4、联系方式:
市 直:市人力资源办培训科 8126107
市人力资源办创业指导科 8056681
兰山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科 8223224
河东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2109729
罗庄区: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8243051
兰陵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8553960738
郯城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科 6133801
平邑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4970319
沂水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科 2239617
沂南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3229136
费 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培训科 2110253
蒙阴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中心 4271557
莒南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17662877835
临沭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2983255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人力资源科 7958866、15092935512
来源:临沂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