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补贴
1、政策内容: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介绍技能型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到本市复工复产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2、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3号)
3、适用对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联系方式:
市 直:市人力资源办市场管理服务科 8600620
兰山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科 8079519
河东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109727
罗庄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8243051
兰陵县:兰陵县人社局职介中心 13954495819
郯城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6133801
平邑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科 4221979
沂水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2257202
沂南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3222480
费 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科 2110263
蒙阴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中心 4271557
莒南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17662877832
临沭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983260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人力资源科 7958866、13665396336
来源:临沂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