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临沂城区供暖时间延长!有望延期至3月底!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3-17 阅读次数: 9134

在临沂客户端3月17日讯 今年供暖季接近尾声,是否延长供暖时间?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疫情当前,市住建局已经给供热企业下发通知,供暖时间延期至3月底。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采暖季结束后的温度变化,保障市民居家舒适,顺应市民需求企盼,我市决定延长供暖时间。

2017年《临沂市供热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临沂市城市规划区采暖期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市供热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延伸新闻:

山东已有多地宣布延长供暖时间

每年临近供暖后期,是否“看天供暖”成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山东已有多地宣布延长供暖时间。

济南:中心城区延长,时间据天气情况定

为了防止倒春寒等气温变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同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因疫情原因居家为主的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中小学生等群体温暖,济南市政府研究,将中心城区2019-2020年采暖季时间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

青岛:综合4月天气和疫情情况决定

青岛市供热发展中心表示,会考虑4月份天气以及疫情发展情况,来决定供热期延长情况,最新消息会第一时间告知市民。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

烟台:市区正常到月底,三市将延长

海阳、招远、栖霞供热本应3月15日结束,考虑到降温因素,为了更好地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三地都已延长供暖,海阳到3月22日停暖,招远到3月25日停暖,栖霞到3月31日停暖。而市区六区供热每年都是到3月31日结束。

菏泽:供暖免费延长7天

3月13日,菏泽市召开延长供暖通报会,为全力做好供暖保障工作,菏泽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9-2020年采暖季时间延长7天,至3月22日24时结束。延期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

聊城:延长至3月25日

3月11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知,聊城市集中供暖将延长至3月25日24时。通知中说,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2019-2020年采暖季时间延长至3月25日24时,请各供热企业继续做好供暖服务工作。

枣庄:延长3天至18日

3月13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采暖季在法定供暖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供热时间3天,即3月18日0时结束。

潍坊:中心城区先延长7天

潍坊市决定将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2019-2020年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7天,即从2020年3月16日零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期间不再向城区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此后,再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时间。

济宁:兖州区延长至20日

3月12日,济宁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延长2019—2020年采暖季集中供暖时间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将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东营:根据疫情防控和天气情况停暖

3月13日下午,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延长供暖时间。通知提到,根据近期天气预报情况,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因素,为保障市民用暖需求,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东营市政府决定,适当延长全市2019-2020采暖季供暖时间。具体停暖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天气情况再定,供暖延长期间不再加收取暖费。

同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供热企业持续做好延长期间供暖服务,确保服务质量不打折扣。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

( 编辑: 在临沂)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