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存量控增量 平邑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3-24 阅读次数: 20850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三轮车问题日显突出。非法营运、随意占道、违章调头、压线逆行甚至醉酒驾驶,各种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3月24日,平邑县县城部分区域实行电动三轮车禁行新闻发布会在该县融媒体中心举行。会上,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武传中,向与会媒体发布了城市三轮车整治实施方案,平邑县交警大队民警陈现磊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据陈警官介绍,平邑县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万辆,城区交通压力与日俱增,日均道路交通事故超30起,其中与电动三轮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比近三成,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最大元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彻底整治电动三轮车违法乱象,决定在城区部分区域实行电动三轮车禁行。为此,该县交警大队联合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内设立6处检查点,对县城10000余辆无牌无资质电动三轮车,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划定的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域为:平邑县城东起仲子路,西至明德路;南起浚河路,北至莲花山路直接的闭环区域。在禁行区内,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严厉查处低速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临报融媒记者 闫春秀

( 编辑: 吕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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