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一倍!临沂调整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和标准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4-22 阅读次数: 5465

在临沂客户端4月22日讯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做出安排。22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举行座谈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就具体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根据《关于做好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提出,今年3月到6月对我市价格临时补贴实行阶段性扩容提标,在原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根据要求,价格临时补贴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其中之一作为启动临界条件,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办法,补贴数额由各设区市自行测算。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其余增支资金由市县合理分担。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我市失业补助金要在国家、省里明确出台政策后再行发放。

我市各部门要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抓紧组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要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要严格对照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核对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和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要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

临报融媒记者 安连荣 王婷婷 通讯员 刘广强

( 编辑: 全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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