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数据局出台五条配套措施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5-25 阅读次数: 5384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省大数据局有关通知文件精神,聚焦优化服务、加强监管,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市大数据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临沂实际,制定出台了5条配套措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1.着力加快“爱山东”APP临沂分厅建设。6月底前,配合建立健全“爱山东”APP本市运营服务机制,9月底前,配合推动市县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在“爱山东”APP全部接入、同源服务,打造不低于5项特色亮点应用。11月底前,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将200项以上(含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前50位的高频事项)市级政务事项接入“爱山东”APP,丰富政务服务内容,推动实现“一部手机走沂蒙”。

2.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合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等服务事项支撑工作。支持精简办事手续,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支持开发建设“政企直通车”,推进各类惠企政策“一网汇集、一键兑现”。配合打造“容沂办”市民云APP,推进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

3.着力完善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积极配合省大数据局推进“互联网+监管”业务一体化运行,协同推动开展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业务应用。

4.着力推进“一号通行”。配合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完善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完成市级以下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整合。配合开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应用,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市级以下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省同行”。配合做好电子印章应用试点工作,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电子印章应用。

5.着力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加快市大数据资源库建设,提高数据质量,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窗受理”“爱山东”APP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完善提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数据共享开放力度,6月底前发布数据共享任务清单,9 月底前,逐步推动将水、电等主要公共服务数据纳入开放范围。制定出台数据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9月底前,整合开发“一件事服务系统”,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分批次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

临报融媒记者 魏旭宁 通讯员 王也

( 频道编辑: 林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