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减负 纾困解难 临沂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政策

临报融媒 2020-06-03 阅读次数: 6438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有房产租金减免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坚定信心、渡过难关,市财政局迅速行动、主动担责,加强宣传引导,全力推动租金减免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

明确范围,落实保障

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的企业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的房租;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3、4月份房租,对经营确有困难的,降低收取5、6月份房租。同时,及时跟进上级出台的房租减免措施,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

全面摸排,应减尽减

利用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出租房产相关单位进行比对,督促出租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主体责任,确保让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能够降本减负,纾困解难,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市直各部门全面摸排核实、梳理汇总公有房产出租情况,细化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建立减免租金台账。同时,对外出租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沟通协商减免事宜。

简化流程,压实责任

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减免房租申请后,无需审批,由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与承租方达成一致减免后,将减免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对尚未支付房租的,出租方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由出租方直接退还;租金暂未上缴国库的,由出租方直接退还;租金已上缴国库的,由出租方按规定办理退库后,予以退还。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定期调度,强力推行

为加快推进房租减免工作,建立数据周报机制,要求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对租金减免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快速有效将房租减免政策惠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1至4月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已为符合减免政策的734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000余万元。

临报融媒记者宋波

( 频道编辑: 刘子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