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姐妹?还是窃贼?作客不忘伸黑手!

在临沂客户端 2020-11-05 阅读次数: 7027

在临沂客户端11月5日讯 兰陵县的付女士和亲如姐妹的两个闺蜜聚会,玩累后在闺蜜刘某的商铺聊至半夜,可哪想第二天发现自己的钱包却不见了。付女士及时报警,没想民警却把其中一名闺蜜王某给带走了,这一结果震惊了亲友。11月4日,兰陵县公安局对涉案盗窃的28岁女嫌疑人王某提请逮捕。


监控显示,嫌疑人王某作案后将钱包藏在轿车里。

10月30日上午,兰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她的钱包不见了。值班民警迅速了解情况,发现报警人是付女士,头天晚上她逗留在闺蜜刘某的商铺玩到半夜。“按正常逻辑,几名朋友难得相聚,同行朋友不可能有其它念想啊。”民警感觉这起警情非常蹊跷,决定深入调查。

付女士回忆,10月29日晚,她和闺蜜刘某、王某三人一起聚会,因长时间未见,三人非常开心,在兰陵县城一家餐馆聚餐后,三人仍未尽兴,饭后一起回到刘某经营的沿街商铺。付女士随手将携带的手提包放在店内一楼的沙发上,然后上了二楼休息,三人聊到当天夜里11点多,付女士才和王某离开了刘某的商铺。

哪想10月30日早晨8点多,付女士吃早餐时,准备到手提包里取钱包付账,却发现钱包没了。难道自己吃早餐时被人盯上了?付女士仔细回忆,吃早餐的短短时间,她的手提包始终没有离开自己,身边也没有可疑人员出现,于是报警向民警求助。

城关派出所民警通过分析,付女士的钱包应该在头天晚上被盗,而提包放在刘某商铺一楼沙发上时,三人均在二楼聊天,只有王某下过一楼。民警通过对案发现场仔细勘查,调查走访周边区域群众、商户,并调取、研判视频监控,最终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盗取付女士钱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10月29日晚,三人吃完晚饭回到朋友刘某的商铺后,付女士和刘某因事相继上了二楼,王某独自留在一楼,看到付女士的手提包后一时鬼迷心窍,顺手窃取了付女士手提包内装有3000余元现金的钱包,并将钱包拿到了自己轿车的储物箱内。作案得手后,王某佯装无事,上楼与付女士等人闲聊,并于当天夜里11点多,与付女士一起离开了刘某的商铺。

嫌疑人王某被民警“请”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偷来的3000余元现金还没捂热就被警方抓获。目前,失窃的3000余元现金已被追回并返还给付女士,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1月4日,兰陵警方对嫌疑人王某提请逮捕。

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梁利军

( 编辑: 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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