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阳光如此灿烂    ——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法院法官王琴

在临沂客户端 2021-04-30 阅读次数: 10430

王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团队长、一级法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她立于法治实践与理论创新的前锋,为表彰其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被中共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0年11月 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平安英雄”称号。

在推进法治进程中,不断创新,勇于探索,主笔独创《刑事案件量刑意见》,起草《法院量刑标准》,编写《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实用手册》,发表论文《量刑制度化趋向的实践与思考》,从实践和理论上提出量刑制度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为我国量刑制度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参考,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整整提前了8年。 撰写的《王思某诉王兴某等人身损害赔偿案》载入“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发表的《公益诉讼制度初探》论文引起反响,整理编辑的《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实用手册》《法律汇编》等,被广泛使用。

文雅淳朴的气质,清澈灵秀的韵致,琴心剑胆的风骨……聆听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法院法官王琴的故事,顿觉缕缕新鲜的阳光飘然而至。

“向日葵般向着太阳绽放,笑靥总是金灿灿的;将信仰融入人生,事业之树便花团锦簇”,人们如此评价王琴。扎根于沂蒙红色的热土,24载以心与魂、力与情不断播撒着法治信仰的阳光,解读着哲思与法理,美化着社会与生活。

信仰融入人生

出身于布衣,聆听着父辈们“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教诲,信仰在幼时的王琴心中便扎下了根。1996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燃烧着初心的热梦,风华正茂的她扑进沂蒙的怀抱。

如何让信仰支撑起“筋骨”,生发出力量?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中,面对各种的挑战,王琴心中总有一种神圣使命在呼唤。临沂的黑恶势力的头目金某,纠集起23名不法分子, 成立了非法协会,多年来以恐吓、打砸、强行等暴力手段,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扰乱社会秩序,受害的群众对此敢怒不敢言。铲除这一社会“毒瘤”,是一场“硬仗”,王琴作为主审法官毫不犹豫地冲上“前锋”。

这一重大涉黑恶犯罪团伙案件,涉及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在如何定性上也存在争议,社会关注度高,审理过程中稍有不慎随时引发舆情,王琴深感头上的压力和肩上的责任。但她毫不畏惧,勇于“扛鼎”,只争朝夕,深挖彻查,扎扎实实地梳理每一个细节,细致做好庭前准备工作。2019年12月20日,在有着31名辩护律师团队和各界群众参加的庭审现场,坐在审判席上的王琴不怒自威,以超强的“控场”能力,有理有据,刚柔并济,将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一一查明,作出公正的判决,狠狠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为表彰其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王琴法官被中共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0年11月中央政法委授予王琴“平安英雄”称号。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让黑暗无所遁形”,王琴如是说。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狠手,王琴带领团队不为权、钱、情等所缠绕,坚守节操,不枉不纵,综合运用打“保护伞”,破“关系网”,“打财断血”等法治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自2017年以来,先后审理了347件涉未成年人、涉黑恶、贪污受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邪教组织、敲诈勒索等一大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她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当做释法传法的课堂,让“铁案”形成“课件”,给人们以警示与启迪,未出现一例发回重审或改判,也没有发生上访缠诉的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会让社会对司法失去信心”,王琴总是以全社会视野看待案件的审理。她立于法治实践的前沿,总是苦心孤诣,谨慎地定标尺、明边界,在广度与深度上使劲,在弘扬法治信仰上用力。被告人罗某被其亲姐姐及外甥骗至传销窝点,手机被限制使用,居室房门被锁,使得他无法逃脱。在情绪近乎崩溃之下,罗某持刀砍伤了一起居住的传销人员,随后立即报警。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王琴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抽丝剥茧,理清曲直,还原事件真相。罗某为达到摆脱传销窝点的目的,砍伤正在睡眠的被害人,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案发时被害人正在睡眠中,缺乏正当防卫的紧迫性,采取的行为方式过激,防卫时机不当,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王琴综合分析其犯罪原因、犯罪对象、案发过程、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在法庭上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按比例承担被害人经济损失,在量刑上做到了宽严相济,让当事人领悟正当防卫的法理。

量刑的弹性空间给司法留下隐患,容易产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王琴深知同罪不同罚会伤害社会的情绪。为有效地避免了量刑的畸轻畸重,她凭借长期审判实践经验,于2009年开始主笔独创《刑事案件量刑意见》,起草《兰山法院量刑标准》,编写《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实用手册》,为审判人员规范裁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标尺。发表论文《量刑制度化趋向的实践与思考》,推进了全国法院规范量刑的进程,八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加强审判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创造性,王琴不断在理论与实践中渴饮、咀嚼、反刍。2001年9月到山东大学法学院进修研究生课程,业余时间苦攻心理学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博采众长,敢于创新,她撰写的《王思某诉王兴某等人身损害赔偿案》被载入“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探索研究公益诉讼,发表了《公益诉讼制度初探》,整理编辑的《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实用手册》《法律汇编》等,被广泛使用。

播撒信仰的阳光

“让法治接地气,入人心,让法庭成为‘传播场’和‘导向标’”,兰山法院副院长王永涛评价说,“王琴有着很强的‘气场’,一点一滴、一言一行都散发着力量与情感,化解纠纷,不骄不躁,让百姓放心,心悦诚服。”

以法治‘固根本’‘扬道义’,让法治融入百姓生活,王琴不断地行走在探索的路上。案件审理中,她从不机械地运用法条,而是以案释法,以案扬法。被告人孙某利用自己掌控的企业,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企业的名义私自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90张,数额巨大,扰乱了市场秩序。如何让广大企业主树立法治信仰?王琴和她的团队精心创意,大胆尝试,让庭审成为法治的课堂。

2020年8月28日,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孙某进行了庭审,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就量刑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流畅。考虑了孙某系初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违法所得和罚金等事实、情节、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王琴从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的角度,考虑对其适用缓刑。以被告人孙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9433元。从中让人们深刻认识到,人人都要有法律信仰,敬畏法律的威严性。

对案件的审判,不是一判了之,王琴总是紧密追踪,进行判后答疑,并形成司法建议,送达各部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治理能力建设。2017年,王琴主审了一起幼儿园孩子被伤害的案件,对此她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在审理这起案件向人们提出警示,要明确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的职责,警示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履职,否则一旦发生针对被监护、被看护人的不法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判刑!道歉!赔偿!你们法院休想‘和稀泥’不了了之,否则我儿子出现任何问题法院必须负责!”一大早,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就把电话打到了王琴办公室。来电者情绪激动,盛气凌人,并称自己有强大的关系网,案件办理不合心意决不罢休。原来被告人为鳏寡老人李某,骑三轮车撞伤亲戚孙某,在争论过程中,李某手持农具将孙某打伤。经了解,被害人父亲担心被告人孤身一人,无力赔偿他的损失,故不断向王琴团队施加压力。让法治和德治融为一体,王琴几经辗转联系到被告人的侄子,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群体过马路”现象,即凑够一伙人就走,管他红灯绿灯,凸显出在有些人缺乏法律信仰,做人做事无规无矩。王琴发现,近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日益突出,而刑事公益诉讼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司法实践和审判经验较少,她凭着曾经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研究,敢于亮剑,充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首次对犯罪分子宣告禁止令,令其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治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种下信仰的希冀

“办理一案,播下种子一片”,同事梁文君说,“王琴法官心中有大爱,富有亲和力,让法治信仰不再是空洞的,让它能治病救人,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

刚刚成年的被告人张小凯,出生于农村,父母相继离家出走,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不久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无人管教,他染上恶习,屡次盗窃,而且每次都是数额不大的现金甚至生活用品。张小凯人生如此不幸,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人的前途就此陨落?2020年11月16日,对张小凯开庭审理并宣判后,法官王琴的心却被揪得紧紧的。

立冬已过,寒风料峭,王琴走出法院大门,边走边思索着。因为没有户口,办不了身份证,找不到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张小凯才铤而走险,滑向犯罪的深渊。如果有身份证的话,他可能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电梯里人口普查的通知映入眼帘,王琴心头一热,想到趁人口普查之际,帮张小凯落实户口,办理身份证,出狱后就可以正常就业了。 第二天一早,王琴就联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并协调当地政府、村委,出具《司法建议书》,解决了张小凯户籍问题。 闻听到此消息,高墙内的张小凯感动地热泪盈眶,决心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刑罚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通过惩罚教育挽救被告人,使其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所以不能‘一判了之’。要在人们的心中植入法治信仰的种子,真正从内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走好人生路。”王琴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作为法官,王琴不仅仅只是坐在主审席上,寻常巷陌、繁闹市场、百姓聚集社区……处处都留下她阐释与宣扬法治信仰的身影。让法治发挥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开设普法课堂,将法律知识、法治故事与社区文艺演出等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和渠道,让法治信仰在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多数未成年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何为犯罪,在锒铛入狱时还是满脸无知。还有一些未成年被害人,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当危险在身边或者正在发生时,不知道如何应对和防范。2017年5月,王琴在少审团队工作时,兰山区法院联合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教体局、临沂市律师协会等共同发起的普法志愿者项目“青柠计划”,王琴带领少审团队通过公益普法,守护青春,助力成长。为了让孩子们易于理解和接受,有针对性地设置“法在我身边”普法课程。从身边的小事说起,以多种形式向孩子们科学地传播法律知识。

面对当前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重视不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王琴建议,网络平台要把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放在优先位置,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技术水平,完善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网络交友的身份审核、准入门槛、内容管理、消费限制、时长限制等措施,实现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做客大众网临沂频道开展“讲述法治好故事 ,传递法治好声音”,开展“法官在线”网络宣传。(光明日报高级记者邢兆远)

( 编辑: 邵明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