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法院成功扣押车辆 举报人领走赏金5万

临报融媒 2021-06-10 阅读次数: 6441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案件中,通过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成功扣押抵押车辆一台。6月9日,执行法官隋浩向举报人李先生发放悬赏金5万元。

据悉,河东法院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某物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山东某装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征集抵押车辆的下落。公告发布后,举报人李先生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提供了车辆下落,执行法官经核实确系抵押车辆后,立即带队前往车辆所在地并成功扣押。按照悬赏执行公告确定的赏金兑付条件和数额,执行法官及时将悬赏金5万元发放给举报人李先生。

执行法官表示,悬赏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所规定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或下落的一种方式,悬赏执行公告通常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或实际查封、扣押财产、控制被执行人后,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执行到位金额的比例奖励举报人,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悬赏执行是该院在执行工作中使用的一种查找财产的方式,通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有力的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突破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悬赏执行这一举措,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 编辑: 邵明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