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抓实十项措施,提升安全水平

临报融媒 2021-08-12 阅读次数: 4608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蒙阴县研究制定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十项措施》(以下称“十项措施”),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管安全,切实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明确“十项措施”具体内容,让责任落实有章可循。县安委会研究制定的“十项措施”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攻方向,明确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动态排查清零、挂牌督办、教育培训、经济处罚、停产停业、关闭取缔、“黑名单”管理、刑事追究和资格禁入、曝光约谈通等十项具体措施,并就“十项措施”落实,督促12个乡镇街区、24行业领域牵头单位按照全覆盖的要求,与全县5347家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开展“十项措施”集中培训,让安全教育深入人心。围绕“十项措施”等8项制度规定,分级分层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应急系统全体人员、12乡镇街区和31个行业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集中培训会议,培训结束后组织115名参会人员进行闭卷测评考试,并要求不及格人员当天下午进行补考,切实督促参训人员入心入脑。在各乡镇街区、行业部门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测试抽考,随机抽考、全程闭卷、从严监考,不断把教育培训做实做细。目前已对非煤矿山、危化品、重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280人进行了测评考试,对成绩不及格的34家企业进行了曝光,并对3家补考不及格列入重点执法监管对象,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让制度措施深入人心,着力推动形成人人学安全、懂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十项措施”执行落实,让制度长牙措施见效。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主动查出并积极整改安全隐患的,原则上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上级督导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未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清单内且数量超过总量20%的,约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目前共约谈隐患查治不到位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20人次。县安委会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共挂牌督办重大隐患47项,并对存在重大隐患、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的54家企业进行了曝光,督促彻底整改到位。同时,对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责问责等处理措施,目前共立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626家次,停产整顿企业159家,罚款458万元,行政拘留22人,问责13人,切实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形成强有力震慑,推动形成切实重视安全、主动抓安全的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付兆军)

( 频道编辑: 公茂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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