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着力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临报融媒 2021-09-03 阅读次数: 4521

民生连民心,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临沭县民政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突出强精准、保民生、促稳定,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管理服务到位、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城乡低保“三聚焦”,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聚焦精准施策。通过政府网站、村(社区)公示栏、普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开通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公开救助服务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分类精准、综合施策,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帮尽帮、应救尽救。二是聚焦便民服务。进一步深化低保申请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服务便民。规范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实现低保申请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快捷审批”,提高服务效率和效能,提升困难群众的满意度。三是聚焦动态监管。深入开展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等困难家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办理,事前救助与事后救助相结合,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

特困供养“三个清”,提高照护水平。严格遵循“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照料护理水平。一是“应保人员”底数清。及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重点对低保系统、其他困难群众中60岁以上单人户及重残户进行筛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人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符合特困却享受低保”以及其他错保、漏保问题,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二是“自理状况”底数清。委托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特困人员自理状况进行评估。对新增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及时进行评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的,村居及时向各镇街民政办报告,各镇街在接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组织复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类别。三是“供养需求”底数清。全面开展特困人员供养需求排查,逐人逐户深入分散特困人员家中,详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集中供养意愿,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愿进全进”,积极动员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尽量集中供养。对完全不能自理人员鼓励镇街委托社会养老机构代养。

临时救助“三到位”,兜住民生底线。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效能为主线,在紧急情况下对急难型困难家庭及时救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一是救助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形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同时印发宣手册,详细告知临时救助的范围、标准和原则,解读求助申请办法及审批程序,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让困难群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救助对象摸底到位。认真开展临时救助人员摸底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由因病、因灾或遭受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三是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救助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至12倍,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救助到人。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街)委会核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备案等程序申报审核审批,救助资金通过财政涉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户。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287户437人,发放救助资金192万元;农村低保6646户8492人,发放救助资金2629万元;农村特困2045户2062人,发放供养资金1157万元、护理费360万元;城市特困8户8人,发放供养资金6万元、护理费3.2万元;临时救助494人,资金129万元。

通讯员 英家琪 郭学朋

( 频道编辑: 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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