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备案监管平台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见效

临报融媒 2022-04-25 阅读次数: 5456

首创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备案监管平台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见效

市财政局

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备案监管平台立足实现全流程时间节点自动抓取预警、招标文件与合同副本自动采集归档、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执行情况上传采集、政采项目全要素规范性实时监测、大数据归集分析等监管功能。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问题早发现,监管无死角,最终实现市县两级统一标准、统一步调,把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一、科学设置流程,引导规定动作规范执行。通过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设置在线备案监测环节,推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做作业”、按时“交作业”。

具体流程设置为:

①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开标后,系统在其主页生成一条待备案项目信息,评标结束后一般于当日或次日发布中标公告,最迟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发布,否则系统对代理机构发送公告超时警告。

②中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人需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而后在2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合同,并于7个工作日内到备案平台完善备案信息提交送审,到期未完成规定动作系统将发送超时警告。

③合同公示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点击主页待备案项目进入备案页面,系统自动抓取项目名称、类别、金额、开标时间、公告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招标文件、电子合同文本等信息,代理机构补充填写上传意向公开时间、预付款比例、支持中小微企业情况、保证金收取情况、专家评审费支付时间、质疑投诉举报情况、履约验收计划时间及相关扫描件等信息,同时填写合同履约验收预计时间,提交送审。

④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系统监管页面审核采购项目备案信息,对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的项目准予备案,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审核说明书。对于系统超时警告或存在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项目,将不予正常备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接收现场处理后,方能备案。备案审核过程形成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档案在线归档管理。

二、强化结果运用,实现政策落实闭环监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在系统实时监测到即将超过各类时间节点要求的采购项目,及时介入督促。对全市范围所有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做到分区域、部门、代理机构、时间段、采购类别、预付款、合同签订、支持中小企业、质疑投诉、履约验收、采购品目等各类检索分析,便于全景式掌握政府采购各类数据分布情况。加强备案数据结果应用,备案结果与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切实传导责任,转变政府部门工作作风,提升代理机构规范化水平。对连续出现备案异常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约谈,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创新监测手段,实行履约验收精准靶向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不规范影响供应商及时回收款项的重要因素,但采购合同时间跨度千差万别,传统监管模式对采购人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组织履约验收缺乏有效监管,无法及时发现合同到期未履约验收项目并予跟踪督促。临沂市在线备案监管平台创新监测手段,要求项目备案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填报项目履约验收计划时间,该时间作为系统自动监测靶向时间节点,采购人需在计划时间到期前完成履约验收并在备案模块上传履约验收书截图信息,到期未能完成上传的项目系统将自动推动预警信息,便于监管部门及时跟进了解情况,有力推动政府采购项目按时完成履约验收,进一步提高合同款支付时效,保障供应商及时回笼资金,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加强数据分析,推动市县一体齐头并进。在线备案工作在市县两级一体部署、同步推进,解决了县区一级政府采购工作长期以来日常监管数据缺失问题,真正实现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全覆盖。备案数据为各县区政府采购指标开辟了数据监测通道,相关数据后台抓取并由市营转办按季度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备案政府采购项目1100个,有效数据达24000余条,政府采购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执行情况明显改善,各县区采购项目备案完成率、合同签订效率、平均预付款比率、中小企业中标率、支持节能环保情况、合同融资规模、网上商城交易量等数据分布一目了然,在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抓手的同时,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我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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