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不流浪——费县民政、公安携手助力滞留1年之久的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回家。

临报融媒 2022-06-02 阅读次数: 5836

2021年1月3日,一场大雪过后,万物萧瑟、北风呼啸,天气十分寒冷。“大娘,你叫什么?家是哪里的?”费县费城街道东洲疃村支部委员侯荣莲,对蜷缩在路边的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大声地问道。见她不会回应,也没有语言表达能力,疑似有智力障碍问题。侯荣莲便将她领到村委会,给她送上热水和食物,换上保暖的鞋子和羽绒服。东洲疃村委会立即逐级向民政部门报告了有关情况,县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将其送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进行临时照料。

入站当天,工作人员检查了她随身携带的物品,把她安排在水、电、暖齐全,有单独卫生间的房间,为她换洗了身上的衣物,备好御寒的棉被,安排厨房做了可口的饭菜。她吃完一顿热乎的饭菜,在干净整洁又温暖的房间,露出了欣慰而感激的微笑。在这个严寒的冬天,外面大雪漫漫,彻骨的寒冷;房间内却是暖意融融,洋溢着温暖与关爱的气息。

救助站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照顾她的日常饮食起居。由于她不会说话,没有身份信息,也没有名字,工作人员便根据救助站所在地名探沂镇沂艾庄(原刘庄镇沂艾庄)给她起名为“刘一爱”。在站内照料期间,工作人员每天准时送来热乎可口的三餐,打扫卫生、定期理发、换洗衣物,做好生活方面照料,加强沟通交流,关注其心理健康……让她在这里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了她家的温暖和关怀,同时也感动了她那颗孤苦无依的心,与工作人员建立了亲密的友谊。

县民政局在做好“刘一爱”站内照料的同时,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核实“刘一爱”的真实身份,同时发动群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帮助查找亲人。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及刘庄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由户政管理大队教导员王明玉同志牵头,刘庄派出所户籍民警潘兴光、辅警李杰等同志配合组成调查组,专门核实“刘一爱”身份,在茫茫数据库中查找其家人。调查组通过全国警用门户网络平台,将采集“刘一爱”的照片进行了上百万次的人脸识别和信息比对,终于在安徽省长丰县数据库内比中得到相似度超过85.9%以上的信息。王明玉教导员与潘兴光同志经过多方努力,在长丰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及义井乡派出所的帮助下,最终同“刘一爱”的亲人取得联系。经反复核实“刘一爱”的儿子葛某江提供的其母亲的生活照片、身份证,并采集血样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刘一爱”确系葛某江之母亲万某某,今年64岁,户籍地安徽省长丰县义井乡某村。非常巧合的是万某某的真实姓名中也带有一个“爱”字。万某某跟随儿子外出打工时,外出走失,因身体缺陷未被及时寻回遂流落在外。2022年5月23日下午,“刘一爱”的儿子葛某江来到了救助站,在这分离之际,在救助站生活一年之久的老人表现出了深深的留恋与不舍。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安慰,她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里,她的家人也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失联一年之久的“刘一爱”最终与家人团聚在一起。

一年之久,让“爱”回家!是热心村民的善意之举,是救助站工作人员无微不至的悉心守护,是民政部门全方位认真负责的救助帮扶,是公安部门履职尽责不放弃的排查比对,使“刘一爱”的流浪之路充满了人间的温暖,携“爱”回家。惟愿老人余生安好,平安幸福!

( 编辑: 袁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