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一车严重超员 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被追刑

新华社 2017-12-19 阅读次数: 579
  12月11日,临沂沂水县姚店子镇某村驾驶人苏某某因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被追刑。

12月9日15时10分许,沂水县姚店子镇某村驾驶人苏某某刚从临沂返回到沂水长途汽车站(平时跑沂水——临沂线路),接到朋友电话,让他开车到商业宾馆临时帮着把乘客送到马站镇,苏某接到电话后没有停留就开车赶到沂水商业宾馆,一会车内就硬塞了满满一车人,苏某某因为给朋友帮忙也就没好意思过问,等乘客上完就驾驶车辆朝马站方向赶。当他沿长安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机床厂路口时,因车辆超过核定载人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民警现场调查发现,该车辆核定载人数33人,实际载人49人,超过核定载人数16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之规定,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本案正在办理中。

通讯员 于松果 庞涛 沂蒙晚报记者 张慧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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