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10岁“熊孩子”偷骑电动车“兜风”被制止

临报融媒 2022-09-01 阅读次数: 5342

日前,一男孩偷骑电动车“兜风”被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岗勤中队及时制止。

交警批评教育“熊孩子”。

8月17日14时许,岗勤中队辅警郑涛在解放路与沂蒙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孩骑着电动车闯红灯,且并未佩戴安全头盔,此时路上车来车往,十分危险。看到这一幕,执勤交警赶忙上前将其拦停,并把小男孩带至安全区域了解情况。

经仔细询问得知,小男孩年仅10岁,趁家长不注意,自己偷偷驾驶电动车出来兜风,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在了解情况后,交警耐心对小男孩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小男孩提供的信息联系到其家人。在得知其家人无法来到现场后,郑涛与队友李迎政一起将孩子安全送回家。并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临沂公安交警提醒:年满12岁可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年满16岁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年满18岁并申领驾驶证方可骑行电动轻便摩托和电动摩托车。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监督和教育孩子,不到法定骑行年龄,禁止孩子骑行上路。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贾伟峰 杜宇飞

( 编辑: 张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