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临沂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97起

新华社 2015-12-14 阅读次数: 885

琅琊新闻网12月14日讯 (记者 胡雪莹) 14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以来,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 着力打造“食安山东”优质品牌,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一年的努力,临沂市食品安全成效明显。

已有109个示范食堂荣获“食安山东”称号

2015年度,临沂市大力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活动,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积极开展示范创建,鼓励并帮助企业创建“食安山东”优质品牌。

2015年,通过企业申报、满意度调查等环节,我市共确定1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88家食品流通单位、18条餐饮示范街街区,108个餐饮示范店,91个学校示范食堂申报“食安山东”优质品牌,目前名单已上报省食药监局,等待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据了解,2014年临沂确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家,食品流通单位85家,26条餐饮示范街,137个餐饮示范店,109个示范食堂荣获“食安山东”称号。一大批“食安山东”优质品牌的涌现,在引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大做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打造临沂地产品牌上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餐饮服务抽检合格率97.39%

为确保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全市食药监系统不断加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并将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两项指标纳入到对各县区的科学发展观考核,鼓励各县区政府在食品安全整治中突出问题导向,有重点的开展治理整顿。

截至目前,在监督抽检方面,共抽检食品2555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抽检846批次,合格817批次,合格率96.6%;流通环节抽检1058批次,合格1021批次,合格率96.5%;餐饮服务环节抽检651批次,合格634批次,合格率97.39%。在评价性抽检方面,共抽检食品1440批次,其中,流通环节抽检912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528批次,目前检验正在进行。对于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

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015年,临沂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转发了省局《关于推进应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制定出台了《临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初步构建了市局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一年来,临沂市食药监局共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55起,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于11月24日举行了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0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演练,有效提升了应急水平。

1-11月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窝点180家

2015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力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强化执法技能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树立科学公正、规范有效的文明执法形象。在有效提升执法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强12331投诉举报网络建设,畅通社会信息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共治。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6458起,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36%,根据投诉举报查办案件1202起,占全部查办案件的24%。

同时,临沂加大了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各环节,1-11月,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97起,保健食品违法案件37起,查处涉案违法产品货值177.1万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窝点180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2起,办案数量较去年全年增加了44.5%,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较去年增加了23.8%。组织专项执法检验60批次,开展了全市高速服务区餐饮专项执法检查、稽查办案百日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有力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了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取缔小餐饮和小食品店1915家

一年来,临沂着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共开展了肉制品、白酒、糖果制品、豆制品、蜂蜜、明胶、饮料、饮用水、虾米(海米)、五毛小食品、走私冷冻肉品、低劣红酒、假劣牛肉干、牛肉粒、旅游景区餐饮店等10多项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472件。尤其结合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迎查工作,大力整治小餐饮和小食品店,印发了《小餐饮店、小食品店技术指南》,发给市区所有小餐饮和小食品店,规范其经营行为。在此期间,共取缔小餐饮和小食品店1915家,规范提升9169家,提升了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类节令食品将进入供销旺季,下一步,临沂市将重点开展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科学的消费理念,维护广大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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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1:铬超标空心胶囊违法案件

2015年3月,临沂市食药监稽查支队根据举报线索,多次蹲点摸排,联合公安部门对兰山区一小区车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共查获空心胶囊23箱、中药药粉86公斤。经检测,两个品种胶囊铬含量分别超标46倍和71倍,超标严重。经调查,当事人阎某2014年3月在市场上自行购进无批准文号、无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的“三无”空心胶囊对外销售谋利,市食药监局依法对当事人阎某予以了严厉处罚。

典型案例2:查处一加工回收糖果“黑作坊”

2015年1月13日,郯城县食药监局根据投诉举报,经过蹲守在郯城县马头镇查获一糖果“黑加工作坊”,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大量用编织袋盛放的过期回收糖果,当事人正用回收的糖果回炉熬制再加工,假冒郯城县、沂水县糖果厂标识重新包装对外销售,现场发现当事人2013年至2015年销售单据共计15本,计算销售金额合计为110余万元。执法人员将现场产品及原料共计10车予以扣押,初步估计货值30多万。郯城县食药监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现已结案。

( 编辑: 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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