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十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临报融媒 2023-06-27 阅读次数: 6196

闭环管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

我市十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在临沂客户端讯 6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通知》共分10条。主要从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保障、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压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反建设市场秩序行为、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基层欠薪源头治理、健全案件快办快结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大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建立每月调度通报和双月现场推进会制度、加大考核问效10个方面,细化实化了监管落实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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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资金保障闭环管理 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

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保障闭环管理。主要从落实人工费足额拨付、存储工资保证金和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三个方面,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保障全过程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按照分账制管理要求,书面约定工程款计量办法、人工费拨付方式、比例和时限,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各级人社部门按照《临沂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额1%-3%的比例,采取差异化存储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明确要求所有农民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实行每日在线考勤,建立月度用工花名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用工监管,每季度实地检查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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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违反秩序行为

压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主体任务及清偿责任。压实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建设单位以未结清工程款数额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无法垫付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人履行赔付义务。压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清偿。

严厉打击违反建设市场秩序行为。主要从加大检查力度,突出检查重点、强化问题惩处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行为。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案双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实地巡查等方式,确保每季度实地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 强化基层欠薪源头治理

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创新实行公开集中联合接访,将每月9日作为集中联合接访日,各级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在同级信访大厅集中公开接访。严格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建立全市欠薪维权电话导图,落实工程项目农民工维权告示制度,主动公开各级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欠薪投诉举报电话,规范接访应答用语,并对各县区首问首接负责制落实情况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抽查结果纳入月度通报。

强化基层欠薪源头治理。全面推行欠薪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借助综治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载体,设立服务窗口,每个乡镇(街道)明确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主动摸排辖区内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积极协调化解。

健全欠薪案件快办快结和联动机制 加大欠薪惩戒力度

健全欠薪案件快办快结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建立欠薪问题线索全口径台账,建立健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联动机制、行侦联动机制、行刑联动机制和府检联动机制,实行快办快结。对重大欠薪犯罪案件,由各级政法委牵头,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依法查处。

加大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明确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要求和量化标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每月调度通报和双月现场推进 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问效

建立每月调度通报和双月现场推进制度。深化市直成员单位包责任县区和县区包乡镇专项督查制度,建立实行每月调度通报和双月现场攻坚推进会制度。对欠薪线索数量大、增幅高、上级督办案件或舆情多、案件处置不力等问题突出的行业部门、属地政府,由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问效。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部门工作责任,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书》,纳入对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临报融媒记者 梅香玉

( 编辑: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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