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
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现对辖区内前期已公示的19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再次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