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群众汇报丨临沂:打出组合拳 破解“停车难”

临报融媒 2024-02-07 阅读次数: 4893

打出组合拳 破解“停车难”

《关于修改〈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3月1日起施行

在临沂客户端讯 2月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修改〈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修改〈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临沂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制定通过的第七部政府规章,对规范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及管理,科学配置停车资源,构建良好的停车秩序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国家、省出台或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对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需要对《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需要,提高停车设施在城市发展中的助力作用。

修改后的《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从停车设施建设入手,在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年度计划、用地供应、建设资金、管理运营等方面作出规定的基础上,在挖掘停车资源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划定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错时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利用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修改后的《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建立停车共治共享协商机制,解决停车管理和服务中的问题。支持居民依法制定住宅小区停车规约,实现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和服务自治。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客运换乘站、中小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落客区,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鼓励新建学校利用操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设施,分区域设置配建教职工和接送学生停车泊位,并同步设置接送系统。

此外,对市城市智慧停车信息服务平台作出相关规定,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共享,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大数据、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建设市城市智慧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向社会提供泊位查询、停车引导、泊位共享、收费信息等服务,在按规定落实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上,以大数据分析来引导市民有序停车。

临报融媒记者 林伟伟

( 编辑: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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