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仲裁办开展“激发消费活力 维护你我权益”主题党日活动

临报融媒 2024-03-20 阅读次数: 4870

在临沂客户端讯 今年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法律意识及维权能力,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中的作用,临沂仲裁办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激发消费活力 维护你我权益”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余份,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详细介绍虚假宣传、消费陷阱、电信网络诈骗等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讲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纠纷化解和权利救济途径,提醒过往群众增强辨别意识,提高维权意识,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临沂仲裁办将继续秉承“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多渠道多维度宣传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友情提示

如果您想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在合同中签订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达成事后补充协议,方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 频道编辑: 林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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