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通报一批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沂蒙清风 2024-04-17 阅读次数: 77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推动“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应,现将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查处的7起国有企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张廷贵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张廷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本人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违反典当行业管理法规,擅自决定向他人发放典当借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张廷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沂国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传玺涉嫌受贿罪。张传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收购、提供担保、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张传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支行原党支部书记、行长赵雪峰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赵雪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单位资金;滥用职权,违规个人决定,以个人顶名贷款的方式,将贷款发放给不符合增加授信额度的企业使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赵雪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沂南县土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高同玉涉嫌受贿罪。高同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招投标代理、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高同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涛贪污、受贿案。王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违规收取费用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王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2月,王涛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莒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孙成平涉嫌受贿罪。孙成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发包、资金拨付、工程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孙成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贵宾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王贵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签订虚假购货合同的方式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投标代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王贵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7起案件,涉及招投标代理、工程承揽、选人用人等多个环节,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多种形式,反映出国有企业仍有一些人心无敬畏不知止。以上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市委、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全市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的政治意义,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躬身自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

第一,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出资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和纪律保障。国有企业要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党的组织建设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把国有企业特殊政治属性转化为发展竞争优势。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

第二,坚定正风肃纪反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国企领域腐败问题,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紧盯“靠企吃企”问题,聚焦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精准发现问题、加大查办力度、及时整改纠偏。要突出强化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侵占、失职渎职等问题。要加强以案促改,把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细。

第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机统一,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整合监督力量,健全完善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内部监督体系,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力量,构建各司其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大监督格局。

第四,加强清廉国企建设。把清廉国企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锤炼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用机制管权,把风险防控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深入挖掘国有企业廉洁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相适应、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匹配的清廉国企。

( 编辑: 柏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