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党内严重警告…临沂这10人被通报!有村支书、校长、村主任

央视网 2018-08-30 阅读次数: 21080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近日,临沂纪委监委部门陆续通报多起典型问题

  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中共平邑县纪委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现选取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一、卞桥镇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魏恒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卞桥镇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魏恒奎先后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挂历和白酒,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本村党员和村两委干部。2018年5月,卞桥镇党委给予魏恒奎党内警告处分。

 二、地方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2月,时任地方镇卫生院车队队长孙令民让驾驶员驾驶卫生院公车,送其到温水镇宋河村参加亲戚葬礼,造成了较坏影响。地方镇卫生院李富磊作为分管车辆工作的副院长,履职不到位,疏于管理。2018年5月,平邑县纪委给予李富磊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地方镇卫生院免去孙令民车队队长职务,责令其退赔有关费用。

 三、保太镇中心校校长朱林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朱林良担任临涧镇中心校校长期间,2016年2月,违规收受临涧镇中心校下属完小及教学点负责人礼金;2017年7月,借孩子出生之机,违规收受本单位下属礼金。2018年6月,平邑县纪委给予朱林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卞桥镇孟家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平士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卞桥镇孟家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平士国,以清洁家园、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奖金等名义违规向孟家湖村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对此平士国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7月,卞桥镇党委给予平士国党内警告处分。

蒙山旅游度假区通报2起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柏林镇山神庙村主任卜凡童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2007年西山神庙村村民梁某某为解决其儿子(儿媳)申请生育二胎,并将其儿媳妇和孙女的城镇户口迁回村里。梁某某给予原村委委员卜凡童2000元,卜凡童收到钱后,为梁某某办理了相关手续,经查卜凡童未将该款记入村账。卜凡童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蒙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给予卜凡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柏林镇山神庙村会计卜庆保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2014年2月,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流转土地建设蒙山实验学校,其中共占用柏林镇西山神庙村土地6.13亩,共拨付245342元(其中占地补偿款176544元、地上附作物补偿款64724元和土地租赁费4074元)。村会计卜庆保在发放征地补偿款后,将剩余的24080元存入个人账户,未计入村账,坐收坐支,挪作他用。蒙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给予卜庆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兰陵县通报2起履责不力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失职失责问题通报如下:

 一、兰陵县档案局局长李海林、档案馆副馆长孔成功等2人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县档案局公车使用和管理混乱,执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不严,周末节假日用车加油票据报销混乱,李海林、孔成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姜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期间,被该局违规评定为年度考核合格,致使姜某领取两个年度一次性年终奖金共计3784元,李海林、孔成功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海林、孔成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新兴镇东凤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德群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月,新兴镇政府拨付给东凤庄村土地占用补偿款,其中占用村集体土地补偿款130354元。在经刘德群同意后,村主任刘某龙将120000元存入其个人账户,并将现金4635元放在自己手中保管,2017年4月27日,刘某龙将手中保管的124635元补偿款记入村账,刘德群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刘德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名党员干部因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履职尽责不力受到严肃追责问责,反映出当前一些单位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对这些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再次说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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