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职!违规用车! 临沂平邑县通报4起典型问题

在临沂客户端 2018-09-28 阅读次数: 1519

近日,临沂平邑县纪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丰阳镇财政所出纳林新伟、会计魏锋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1月,平邑县丰阳镇财政所出纳林新伟未经丰阳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即向平邑县蒙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大额工程款。后林新伟将未签字的记账凭证交给丰阳镇财政所会计魏锋,魏锋未对该记账凭证认真审核,造成该记账凭证入账。2018年8月,经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分别给予林新伟、魏锋警告处分。

仲村镇农经站副站长孙加富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3月,仲村镇农经站副站长孙加富在指导和审核仲村镇民合村集体账目记账时,未正确履行职责,为让账目收支平衡,指导民合村会计葛伟将2013年1月收到的占地补偿款登记到2012年12月的账目中,造成该村账目混乱。2018年8月,经该县纪委研究,给予孙加富党内警告处分。

  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裴振波违规借用他人车辆供单位和个人使用的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裴振波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用了私人车辆,供检验检测中心单位公务和裴振波个人使用,并在检验检测中心报销部分燃油费用。2018年8月,经该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裴振波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有关费用予以收缴。

仲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袁柏,老干办主任李勇公款国内旅游的问题。2013年9月25日,袁柏和李勇借到广州参加中小企业博览会洽谈有关手套产业业务之机,私自决定改变路线,到张家界游玩,并将有关费用用公款报销。2018年8月,经该县纪委研究,给予李勇党内警告处分;经该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袁柏党内警告处分,并将二人有关费用予以收缴。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实习生 马笑

( 频道编辑: 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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