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一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业主车停门口被扔鸡蛋

新华社 2018-10-19 阅读次数: 2079

“停车位是小区的配套建设,应该优先给业主受益才是,拖了一年才开始涨价出售,至今我们大部分业主的车依旧只能停在马路上。”10月17日上午,家住临沂市临沭县福町花园小区的刘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小区物业的停车位只售不租现象,非常不理解。

部分业主的车停门口,被扔鸡蛋。

据刘先生介绍,2017年4月份,他在临沭县光明北路第五实验小学路东的福町花园小区买了一套房,现已交房入住。“福町花园小区1期是2016年11月份交的房,当时的车位已经出售了。我们买的2期的房子,是2017年4月交房,当时标出的车位售价是5万元,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拖着没有出售,如今,2018年9月27日,才开始卖车位,现在涨价了,每个车位7万元至12万元不等。”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

“2018年10月7日,物业发出通知,‘自10月7日期,无车位业主车辆禁止入内’。以前许多业主都选择将车停在小区外面,有的直接停在路边。最近不少业主的车都被贴了罚单,于是很多业主就想租小区内的车位,物业却以公司规定为由,车位只卖不租。”刘先生说道,“无奈之下,很多业主只好选择将车停在小区门口附近,但是,10月11日早晨6点多,我们业主群里有业主反映,说停在小区门口的车被不明人员扔上了生鸡蛋。我赶到门口一看,十多辆车的前风挡上都被扔了生鸡蛋,已经干了,很难清理。有的业主打110报了警,警察来到之后,到物业调取监控,物业却称监控坏了。监控也坏得太是时候了!”

“我们以前所居住的小区,包括亲戚朋友所在的小区,都没有这种不买车位就不让进小区的事情。”业主刘先生说道,如今每天晚上下班都要在小区外找车位,在超市购买的东西还要大包小包手提走回家,生活很不方便。

10月1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负责临沭福町花园小区的临沭县金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介绍,“我们有上级管理办公室,有事可咨询上级公司,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随后,记者联系了临沭县金正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以经理不在没法给予答复为由,并不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律师说法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法律虽没有明确规定停车位只售不租是不是违法,但停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物业只是负责交通及车辆的管理,而无权不让不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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