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枪、聚众斗殴、开设赌场……临沂这些人栽了!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1-22 阅读次数: 4058

22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2018年度全市法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记者了解到,2018年度,全市法院共受理指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0人,目前一二审均己审结;指控恶势力犯罪26件160人,审结18件100人。依法审理了王海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王海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黑成员均被判处20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在给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2人,重刑率为38%,重刑率大幅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的重刑率。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已审结的19件110人中,44人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坚持快审快判,全市法院优先审理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从领导力量、审判力量、后勤警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从立案、开庭、合议到宣判,均体现快节奏、高效率,全市所有涉黑恶案件办案审限最短的20天结案,平均办案审限缩短1/3以上。

  此外

  2019年1月21日

  集中宣判四起典型案例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被告人陈江山、陈李等寻衅滋事案

2018年3月至7月,被告人陈江山、陈李、陈斌、宋国强、成启、王怀庆、王永康、刘官宝、王俊皓伙同他人交叉结伙,持砍刀、木棍等工具,共在临沭县城及石门镇寻衅滋事作案3起,随意殴打他人致4人轻微伤,损毁他人车辆损失人民币6450元。

临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江山有期徒刑二年,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被告人张成鹏、佟贵伟等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案

自2017年3月份至2018年4月,被告人张成鹏、佟贵伟伙同他人合伙在沂南县依汶镇蔬菜市场合伙销售塑料泡沫箱。为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张成鹏指使佟贵伟、王坤等人通过驾车撞击、言语威胁、辱骂等方式8次对9位同业竞争者和不购买其泡沫箱的客户进行威胁、恐吓,且有携带枪支和刀具的行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对当地市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16年12月,被告人张成鹏还伙同他人驾驶车辆持砍刀、镐把、石块等工具聚众斗殴,致一人重伤二级,车辆损失价值4074元。

2017年秋,张成鹏与解春晖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沂南县依汶镇附近山上组织二十余人参与赌博二十余次,按照10%的比例从中抽头渔利。

沂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成鹏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佟贵伟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吴乾龙等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

自2016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蒋正华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蒋俊福、吴乾龙、王树松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蒋正华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蒋正华的组织、领导下,开设赌场,非法放贷,为讨债非法拘禁、随意殴打、恐吓、辱骂他人,在兰陵县大仲村镇等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兰陵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蒋正华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蒋俊福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吴乾龙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王树松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四、被告人张运刚、麻鹏程、季先锋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

沂南县瑞达汽车修理厂与沂南县宏顺停车场均经营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事故车辆修理等业务,因施救范围主要为京沪高速、日东高速沂南路段,两公司遂产生业务竞争关系并逐渐形成矛盾。为争抢业务,2017年以来,作为瑞达汽车修理厂股东的王庆存、季先法、张波(以上三人已经判决)及被告人张运刚等人组织、纠集大量闲散人员,同时沂南县宏顺停车场的被告人尹海涛(已判刑)、郭忠珍(另案处理)等亦组织大量闲散人员,双方均携带大量关公刀、砍刀、槁把等工具,多次驾驶施救皮卡车、私家车在上述高速公路路段,有组织的通过追逐竞驶、冲撞打砸车辆、滋事互殴等方式霸占市场、争夺施救业务,逐渐在沂南县、蒙阴县的高速公路施救领域内形成"恶势力",在相互争霸打砸过程中,造成双方多名人员受伤、车辆被损、高速公路拥堵等严重后果。

沂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麻鹏程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季先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张运刚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来源:大众网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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