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显著,打击12类违法犯罪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1-25 阅读次数: 2877

2018年,各级政法机关把打击重点放在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12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上。其中2018年11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平邑县王海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王海龙等10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到25年不等刑罚。

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排查、集中规范、集中整治“三集中”活动,堵塞管理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建立“四位一体”帮包工作机制,整顿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市梳理排查的15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整顿转化任务。集中组织“二次体检”,以法院判决为准,全面排查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集中开展清理工作。加大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力度,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召开典型案例警示剖析会,引导村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依法履职用权。

市扫黑办成立7个专项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4轮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出清单,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市纪委监委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市委组织部建立县区委组织部部长调研督导机制,指导乡镇党委定期排查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问题线索。

鲁南商报记者 王晓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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