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3-13 阅读次数: 372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临沂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

  兰山区方城镇政府工作人员王继岭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9月,王继岭在方城镇工作期间,明知其母亲李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在王家唐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华帮助下,违规填写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套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48元。2018年11月,兰山区方城镇党委给予王继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

  莒南县大店镇民政所原所长庄绪民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庄绪民在担任大店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大店镇民政所对村级救灾救助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情况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该镇前惠子坡村和前官庄村骗取上级救灾救助资金共计9万元。对此,庄绪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莒南县纪委给予庄绪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沂南县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家哨村大组原负责人郭全珍对扶贫项目实施履职不到位、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4年,郭全珍在担任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书记、郭家哨村大组负责人期间,对郭家哨村上报的黄瓜种植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虚假验收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并自定标准予以发放,导致部分补助资金未实际发放到位;2016年,在郭家哨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郭全珍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车间项目和道路硬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8万元,用于本村其他支出。另外,郭全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沂南县纪委给予郭全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

  费县大田庄乡薛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贤修在低保、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09年至2014年,刘贤修在担任薛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其父亲刘某某和母亲潘某某上报为贫困户,并为其父母办理了低保,2017年至2018年,在大田庄乡多次组织清理违规享受低保和贫困户待遇后,刘贤修才将其父母上报并清理;期间,刘贤修在未经村“两委”开会研究的情况下,将其弟弟刘某某、表哥潘某某优先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并获得审批。2018年11月,大田庄乡党委给予刘贤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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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来不得半点虚假,注不得半点水分。上述4起典型问题,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影响扶贫的成效,必须依纪依法坚决严惩。

通报强调,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攻城拔寨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当作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分析研究,补短板、堵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扶贫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纠治“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厉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问题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来源:大众日报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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