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检察官,检察官,我有事要给你说……”

在临沂客户端 2019-03-26 阅读次数: 1791

郇超,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谢谢检察官,谢谢,非常感谢”。

当我将被扣押车辆返还情况反馈给在押人员孙某时,孙某对我不停地感谢,我心情反而有些沉重,透过冰冷的铁窗,面对着这个年龄比我还小一岁的在押人员,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更多的情况,可能也不用我说,刚拿到判决书的他因犯贩卖毒品罪面临十五年的刑期,这个二十六岁的小伙子也该懂得自己犯下的罪行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

在这两周前的一天,我正在监区通道进行巡查,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在喊:“检察官,检察官,我有事要给你说。”

我回头发现,监室里有一名在押人员在喊我,当我走到他面前,他手臂和前胸上夸张的纹身显得格外刺眼,眼神空洞、体态消瘦、脸色略显蜡黄,双手有些颤抖地抓着监室的铁窗,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孙某,直觉告诉我,这可能是染上毒瘾的在押人员,要格外注意。

他的语气有些无力,在他断断续续地叙述中,我明白了,他因为涉嫌贩卖毒品被逮捕了,当时抓捕时将他的车作为作案工具扣押了,他反应车不是作案工具,请求返还。

我进行了简单的记录,随后向领导进行汇报并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逐渐清晰描画出一个年轻人如何一步步陷入毒品万劫不复的深渊,思想叛逆、离家不归、交友不慎、沾染毒品、铤而走险、最终麻木不仁、自甘堕落,风华正茂的年纪就亲手毁掉了本该阳光灿烂的人生。

判决书中未将被扣押车辆认定为作案工具,被扣押车辆返还给孙某的母亲,车辆返还后,在驻所检察室里,我将返还车辆情况记入笔录,孙某的母亲在签字后,突然放声痛哭。

“我的儿啊,从小不听话啊,跟外面的人学坏了,身上纹的那些说他也不听啊,这下判的十五年啊......”

一位绝望的母亲在无助地痛哭,哭的是那样让人痛心,此刻,一切安慰的话语显得极为苍白无力。与其说是毒品害了孙某,不如说是自己的放纵、家庭教育的缺失害了一个人,也毁了一个家。

将孙某的母亲送出驻所检察室,望着她逐渐远去的瘦弱又落寞的背影,这让人心碎的一幕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十五年的刑期,对于一名二十六岁的年轻人意味着什么,对年过半百的母亲又意味着什么,但身为检察人员必须要保持必要的清醒理智,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罪恶也终将受到惩治,孙某必须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惨痛的代价。

判决书送达后,孙某心情明显变得焦虑急躁,每当我进入监区巡查时,孙某总是会约见我。

谈话中,他时而自责、时而委屈、时而怨恨、时而无助,可能年龄相近,交流起来并无太多障碍,对他提出的疑问给予解答,更多的时候,我是一名倾听者,耐心地倾听他的忏悔。

最终,孙某没有选择上诉。判决生效后,孙某被投送监狱,他将在监狱的高墙内,用自己宝贵的自由和青春来洗刷罪恶,拯救陷入毒品的心灵,愿这段沉痛的铁窗生涯能铸就他新的生命,抚平内心的浮躁,唤起内心可贵的良知,重新体味到温暖的人间真情。

自从大学毕业后考入检察院工作,不知不觉中在刑事执行检察岗位上工作已三年多了,在这里,见惯了太多的喜怒哀乐,也看淡了悲欢离合,高墙电网构筑的看守所像是一座围城,城外,法律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掌控着规则与秩序,城内,法律又是一只看得见的手,惩治着罪恶与邪念,驻所检察室犹如一座灯塔,照亮城内,又望向城外,无论是高墙内外,做一名有情怀的执检人,坚守住驻所检察的阵地,守护高墙内的正义,不忘初心,无怨无悔。

来源:郯城县人民检察院 

( 频道编辑: 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