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1、政策内容:2020年2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3、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4、联系方式:
市 直:市社保处失业保险科 8052010
兰山区: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8070107
河东区: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2109761
罗庄区:区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 8243662
兰陵县:县人社局社保中心业务二科 5537150
郯城县: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 6107615
平邑县:县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4213668
沂水县:县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 2239607
沂南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3260830
费 县: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失业保险科 2116789
蒙阴县:县社保中心 4812921
莒南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科 17662877837
临沭县:县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科 2983266
高新区:社保处综合服务科 13220657777
来源:临沂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