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手册丨六、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3-17 阅读次数: 7281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1、政策内容:

(1)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对2019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3号)

3、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4、联系方式:

市 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7200923

市社保处失业保险科 8052010

兰山区: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8070107

河东区: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2109761

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109727

罗庄区:区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 8243662

兰陵县: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失业科 5537150

郯城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6221600

平邑县:县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4213668

沂水县:县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 2239607

沂南县: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3260830

费 县: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失业保险科 2116789

蒙阴县:县社保中心 4812921

莒南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17662877832

临沭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983260

县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科 2983266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救助科 7118087

社保处综合服务科13220657777

来源:临沂市人社局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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