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商城放大招!助力商户复工营业的若干实施细则公布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3-27 阅读次数: 139965

在临沂客户端3月27日讯 为贯彻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支持临沂商城复工营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举措)通知的要求,助力临沂商城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电商园区(以下简称市场、园区)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营业双战双胜,3月27日,临沂商城管委会印发通知,发布了《支持临沂商城复工营业的若干政策举措实施细则》。

据了解,《政策举措》发布之后,临沂商城管委会在充分考量疫情防控与市场园区复工营业基础上,经过考察调研,出台了《实施细则》,支持帮扶因疫情受到影响的市场园区和企业,确保疫情防控与市场复工营业双战双胜。

临报融媒记者 贺可功

  附:

  支持临沂商城复工营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支持临沂商城复工营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助力临沂商城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电商园区(以下简称市场、园区)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营业双战双胜,现就有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一)补贴对象

贷款企业为商城市场、园区及经营业户。

(二)申报对象

该补贴由放款银行统一申请。

(三)申报条件

1. 贷款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增贷款;

2. 贷款用途为市场经营;

3. 未享受到政府其他贴息政策补贴。

(四)申报材料

1. 贷款贴息申报表(附件1-1);

2. 申报银行、经办人相关材料;

3. 贷款贴息申报明细表(附件1-2);

4. 贷款合同、借据等证明材料;

5. 贷款企业出具没有享受其它补贴或贴息政策说明,银行统一汇总收集。

(五)申报及拨付流程

1. 区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汇总补贴对象信贷融资情况,将《贷款贴息申报表》等申报材料提交区级商城管理部门;

2. 区级商城管理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

3. 临沂商城管委会联合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将资金拨付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4. 市财政局根据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的资金拨付方案,将补贴资金下达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至补贴对象。

(六)申报时限

根据疫情情况,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贞如 8963065

二、降低房屋租金

(一)申报对象

在临沂商城范围内注册,纳入临沂商城统计体系范围,并依法正常开展相关业务的市场、园区。

(二)申报条件

1. 截至2020年1月25日,市场、园区与承租的经营业户已签订租赁合同,且合同在存续期内,租期为1年以上的;

2. 2020年3月底前,市场、园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公开发布房租减免政策,真实为经营业户减免政策执行期(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房租并与其签订减免房租的正式协议。承租的经营业户对租赁关系和房租减免情况签字认可;

3. 单个市场、园区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减免房屋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1);

2.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市场、园区基本情况,政策执行期为长期租赁经营业户减免租金情况,以及拟申请补助金额等;

3. 市场、园区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市场、园区公开发布房租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

5. 市场、园区与经营业户签订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6. 承租方对租赁关系和政策执行期房租减免情况签字认可的有效凭证(协议合同和收据、发票等)复印件;

7. 市场、园区为经营业户减免租金的明细表(附件2-2);

8. 市场、园区2019年度纳税证明。

(四)申报及拨付流程

1. 申报单位将《减免房屋租金补助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提交区级商城管理部门;

2. 区级商城管理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

3. 临沂商城管委会联合市商务局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将资金拨付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4. 市财政局根据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的资金拨付方案,将补贴资金下达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至相关企业。

(五)申报时限

根据疫情情况,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惠敏 8963082

三、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此项政策根据《临沂市外贸出口企业供应链融资方案》(临财企〔2019〕10号)执行。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在临沂市注册且从事出口业务一年以上;

2. 企业正常出口,每月都有持续不断可核实的出口回款;

3. 企业原则上需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企业必须投保;

4.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规违法记录。

(二)申报程序

1. 商城外贸企业向承办银行(中国银行临沂分行)提出融资需求;

2. 承办银行发起授信额度内部审批流程,单户授信金额上限1000万元(或等值美元);

3. 中国银行临沂分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4. 贷款到期后,企业用出口收汇资金和出口退税资金归还贷款;

5. 外贸出口企业供应链融资出现逾期,承办银行积极追偿后仍不能归还借款的,贷款最终形成损失由市财政局补偿。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庄卫国 8963076

四、支持电商产业发展

(一)申报对象

商城范围内各电商产业园区、直播小镇、符合条件的电商专营区。

(二)申报条件

1. 疫情期间积极复工,为商城电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2. 园区电商企业及服务商入驻率达到80%以上;

3. 园区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4. 本条政策电费计算从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5. 由运营方统一申请,用于补贴园区公共用电及园区内企业用电。

(三)申报材料

1.《电费补助申请表》(附件3-1);

2.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园区基本情况,政策执行期用电情况,拟申请补助金额等;

3. 园区管理方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园区管理方与园区开办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合同;

4. 园区用电明细(附件3-2)及相关电费凭证。

(四)申报及拨付流程

1. 申报单位将《电费补助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提交区级商城管理部门;

2. 区级商城管理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

3. 临沂商城管委会联合市商务局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将资金拨付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4. 市财政局根据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的资金拨付方案,将补贴资金下达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至相关企业。

(五)申报时限

根据疫情情况,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贞如 8963065

五、支持快递业务发展

(一)申报对象

商城范围内服务电商企业且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企业或直营快递服务品牌市级分公司(分拨中心除外)。

(二)申报条件

1. 疫情期间坚持为商城电商商户提供配送服务;

2. 申报业绩来自于商城电商企业;

3. 本条政策业绩计算从2月10日起,至3月31日止,计算日均单量。

(三)申报材料

1.《快递企业补助申请表》(附件4-1);

2.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政策执行期内业绩情况,以及拟申请补助金额等;

3. 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政策执行期内(2月10日至3月31日)快递企业业务明细表(附件4-2)(初审前须经市邮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四)申报及拨付流程

1. 快递企业将《快递企业业务明细表》报市邮政管理局审核盖章;

2. 申报单位将《快递企业补助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提交区级商城管理部门;

3. 区级商城管理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后并汇总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

4. 临沂商城管委会联合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将资金拨付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5. 市财政局根据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的资金拨付方案,将补贴资金下达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至相关企业。

(五)申报时限

根据疫情情况,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贞如 8963065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临沂商城管委会负责解释说明。








( 编辑: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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