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提前两天完成清理整顿类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4-20 阅读次数: 4749



在临沂客户端4月20日讯 为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根据生态环境部在全国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部署以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压紧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全力集中攻坚,提前两天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统计的141家清理整顿类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为顺利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安排专人与市生态环境局即时沟通,每日推送审核情况、发布联合公告,形成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审批服务、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企业填报的良好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审核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排污许可云课堂学习、建立行业微信群交流,遇困难问题实时电话沟通,为高效审核提供了保障;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分组审核制度,将投资规划科工作人员分成3组,压实责任,工作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争分夺秒,较省生态环境厅要求(4月20日前完成)提前两天完成了发证任务。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陆续开展2020年发证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公告)现有纳入2020年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报排污许可;2020年9月30日之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报排污许可。纳入发证、登记范围的排污单位应于上述规定时限内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同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逾期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不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继续生产的,视为无证排污,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王娜

( 编辑: 吕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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