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4月临沂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5-28 阅读次数: 5630

在临沂客户端讯 “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检务公开,以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信”,5月2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卫国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0年1至4月临沂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4月,临沂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和司法办案,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707人,同比下降61.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56人,同比下降57.4%,不捕率44%,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3187人,同比下降26.2%;决定不起诉816人,同比上升19.3%,不起诉率20.4%,同比增加6.7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16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8.9%。

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66人,同比上升144.4%。

2.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逮捕4人,其中,妨害公务1人、寻衅滋事2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人。

这一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0人,其中,决定起诉10人,占审结数的100%,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21个百分点。

同期,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数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的80%,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77个百分点。

3.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30人,同比上升15.4%,监督撤案35件,同比下降18.6%。纠正漏捕漏诉91人,同比下降40.1%。提起刑事抗诉(包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16件,同比上升6.7%,法院同期采纳抗诉意见4件,同比持平。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05件,已纠正67件,同比上升116.1%。

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9件,已纠正27件,占提出数的93.1%。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8人次,已纠正45人次,占提出数的93.8%。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4人,已纠正54人,占提出数的84.4%。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27人,同比下降85.6%;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5人,同比下降86.5%;有关机关采纳24人,占提出数的96%。

5.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件1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50%。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83件,同比上升89.9%。提出抗诉23件,同比上升666.7%,法院同期审结3件,再审后改判2件,占审结数的6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60%,法院同期采纳8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100%。

2.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92件,同比上升29.7倍。同期审结86件,提出检察建议86件,同比上升42倍。法院同期采纳7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2.6%,同比增加32.6个百分点。

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2件,同比上升190.9%。同期审结30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上升250%。法院同期采纳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28.6%。

4.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2件,同比上升21倍;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5.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54件,同比上升116.9%。经审查,支持起诉142件,同比上升100%。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2件,同比上升100%,其中处罚类3件、确权类1件、抚恤金类1件、侵权类1件、其他类6件。审结10件,占同期受理数的83.3%。

2.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件,审结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3.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4件,同期审结53件,提出检察建议53件。法院同期采纳4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4.9%。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63件,同比上升393.9%。立案169件,同比上升344.7%,占受理总数的103.7%。其中,民事类立案24件,同比上升380%;行政类立案145件,同比上升339.4%。

2.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59件,同比上升381.8%。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1件(上年同期0件),占13.2%;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38件,同比上升318.2%,占86.8%。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1件,占比最高,为69.8%;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3件,占8.2%;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其他领域35件,占22%。

3.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8件,同比上升166.7%,占立案数的4.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件,占提起数的100%。法院一审判决支持4件,同比上升300%。

4.办案效果。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1.2吨,其中危险废物11.4吨;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0.3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80亩。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人,同比下降60.4%。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7人,同比下降82.5%,不捕29人,同比下降29.3%,不捕率80.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36.6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1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6人,不起诉26人,不起诉率36.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15.7个百分点;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决定起诉135人,同比上升10.7%。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305件,同比上升127.6%;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同比下降33.3%,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件,同比持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1件,同比持平,办结14件,同比下降48.1%,实际救助15人,同比下降44.4%。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5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6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55人,决定起诉25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批准逮捕1人,起诉1人。

2.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2人,起诉75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逮捕7人,起诉17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7人;对1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0.5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9人,起诉117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5件,占同期提起公益诉讼总数的62.5%。

3.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32人,起诉246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犯罪不捕10人,不捕率为62.5%,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18.5个百分点,不起诉15人,不诉率为30%,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9.6个百分点。

4.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86件,检察长办理的占11.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9.2%。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30件,占16.1%;审查起诉类68件,占36.6%;刑事诉讼监督类11件,占5.9%;刑事执行检察类14件,占7.5%;民行业务类30件,占16.1%;公益诉讼类16件,占8.6%;未成年人检察类9件,占4.8%;控告申诉类8件,占4.3%。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汤国虎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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