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广告零容忍 市市场监管局向省局推送七个典型案例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8-03 阅读次数: 5430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已处结的广告案件中,筛选具备典型性、指导性、定性准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等要求,推送了七个违法广告执法典型案例报送给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案件详情将于近期公布。

其中, 临沂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的“房产教育综合体,依托名校临沂某中学东校区,为业主不必再为孩子学业担忧”、“罗庄区最优学校-临沂某中学东校区已落址某房产,出了家门进校门”、“投资置业首选,升值潜力无限、投资价值无与伦比”等广告,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对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印制彩页、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贴博士脐贴”药品广告,表述为“不含任何西药成分,对人体没有任何副作用……”,使用了对药品安全性断言和保证用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胡尊锋 李鲁君 沈耐峰

( 编辑: 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