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罚五百元,吊销犬证

大众日报 2020-08-10 阅读次数: 5785

日前,浦东警方查处了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弃养犬只的养犬人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但不幸的,该犬只已因年老多病在宠物医院死亡。

根据浦东警方官微“警民通直通车浦东”发布消息称,7月28日上午,在上海东方路龙阳路路口,有两名热心的外卖小哥发现一只走失家犬,被主人在酷暑天遗弃在了花园的角落,且有受伤的痕迹,疑似被车辆撞击过。经宠物医院救冶,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医院发现该犬只骨盆骨折,患有老年犬的基础病。爱犬人士遂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寻求帮助。接报后,民警通过信息系统查阅犬只资料。经查,该犬只于2011年7月27日在潍坊新村派出所登记办理养犬登记证,登记住址为辖区内一处公房,并于当年接种防疫疫苗,此后再无办理养犬登记证的记录。民警通过电话联系该犬只主人吴某,告知其该犬只目前情况,通知其尽快将犬只认领回家。但吴某表示自己早已搬迁至南码头街道辖区,由于该犬年事已高,遂弃养。针对上述情况,潍坊新村派出所在治安支队的指导下,于7月30日下午,会同南码头路派出所前往吴某现居住地,就吴某弃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上门口头传唤。经询问,吴某如实供述,其确实将饲养的黄色小型杂交犬遗弃在东方路龙阳路附近的一花园内。当民警告知,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遗弃犬只是违法行为。吴某表示,这条狗自己养了十几年了,心里想想很舍不得,就把它放在小广场,希望有好心人能收养它。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潍坊新村派出所对吴某遗弃犬只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吊销《养犬登记证》,并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如何文明养狗”已成为全社会都在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浦东警方表示,为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发生,提高养犬人的文明养犬意识,推行文明养犬行为。浦东警方日前自主设计了依法养犬告知书、养犬规范手册、烈性犬禁养图片、狂犬病预防等宣传资料,下发至辖区各派出所,张贴至重点区域和人员集中场所;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宣传工作,网上网下联动,开展面对面宣传;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辖区社区、楼宇等公共区域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违法养犬行为查处情况,以案释法,号召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养犬行为。同时,在浦东警方的引导下,越来越多宠物主人主动办理养犬登记证。今年以来,浦东公安分局办理城市养犬登记证9000余张,农村养犬登记证24000余张。此外,浦东警方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近400起。

来源: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 编辑: 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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